关于提前执行预包装食品标签新版国家标准的声明
尊敬的消费者、合作伙伴及相关监管部门:
为积极响应食品国家安全标准的更新,浙江柚香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我司”)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十三条关于食品安全标准提前实施的相关规定,现郑重声明如下:
一、提前实施标准
我司决定,自2026年08月28日起,部分食品标签将提前执行下列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:
GB7718-2025《食品安全国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》
GB28050-2025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》
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00号《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》
二、实施范围
本次提前实施涉及我司及子公司广西柚香谷饮料公司、武胜柚香谷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所有预包装食品。
㈠ 食品名称:柚香谷香柚味复合果汁饮料,品牌:柚香谷,净含量(规格):300g/瓶;
㈡ 食品名称:柚香谷香柚味复合果汁饮料,品牌:柚香谷,净含量(规格):1Kg/瓶;
㈢ 食品名称:柚香谷香柚味复合果汁饮料,品牌:柚香谷,净含量(规格):300ml/罐;
㈣ 食品名称:柚香谷乳酸菌味风味饮料,品牌:柚香谷,净含量(规格):300g/瓶;
㈤ 食品名称:柚香谷乳酸菌味风味饮料,品牌:柚香谷,净含量(规格):1Kg/瓶。
三、承诺与说明
我司承诺,自上述日期起生产的在实施范围内的产品,严格按照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设计、制作和使用食品标签,确保标签信息真实、准确、合规,以保障消费者权益。
特此声明!
浙江柚香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
2026年08月25日